再現被刪除了的默認圖標的方式也主要有兩種:(1)控制面板法;(2)組策略法。具體過程,因Windows版本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控制面板法對Windows 2000以前的操作系統適用,而組策略法則對windows 2000以後的操作系統適用。(注意記清楚每種方法所適用的操作系統喲!!)
用控制面板法恢復“我的文檔”圖標操作程序如下:打開“控制面板 → 文件夾選項”,選中“查看”,在“高級設置”中找到“在桌面上顯示‘我的文檔’”一項,用鼠標左鍵單擊它前面的復選框,直到框內出現小鉤“√”為止,然後用鼠標左鍵點擊“文件夾選項”界面上的“確認”按紐。
用控制面板法恢復“Internet Explorer”圖標操作程序如下:打開“Internet Explorer”,選中“高級”,在“設置”框中找到“在桌面上顯示Internet Explorer”一項,用鼠標左鍵單擊它前面的復選框,直到框內出現小鉤“√”為止,然後用鼠標左鍵點擊“Internet屬性”界面上的“確認”按紐。
用組策略法恢復“我的文檔”圖標操作程序如下:從“開始 → 運行”打開“運行”輸入框,在輸入框中輸入“gpedit.msc”,單擊“確認”,gpedit.msc文件會調出“組策略”配置窗口,在該窗口中點擊“用戶配置”下的“管理模塊”前的加號,展開“管理模塊”折疊文件夾,選中該文件夾下的“桌面”文件夾(其右側就會出現“桌面 → 設置”的全部選項),選中右側內容框中“刪除桌面上的‘我的電腦’圖標”,鼠標右擊,調出功能菜單,選中並點擊“屬性”,打開“刪除桌面上的‘我的電腦’圖標 屬性”對話框,在“設置”欄目下可以看到三個單選按紐“未配置”、“(已)啟用”和“(已)禁用”,將單選按紐置於“未配置”或“(已)禁用”狀態。
用組策略法恢復“Internet Explorer”、“我的電腦”和“網上鄰居”圖標,其操作過程與恢復“我的文檔”圖標相同。所不同的,只是在“桌面 → 設置”選項中,選擇的具體對象不同。“Internet Explorer”選擇“隱藏桌面上的Internet Explorer圖標”;“我的電腦”選擇“刪除桌面上的‘我的電腦’圖標”;“網上鄰居” 選擇“隱藏桌面上‘網上鄰居’圖標”。不過,也有下面的特殊情況:
(1)在Windows 2000操作系統中,若使用了組策略方法中的“已啟用”策略刪除或隱藏了某個圖標,則適用於windows 2000以前的操作系統的控制面板法將會失效;
(2)在windows XP操作系統中,經典模式桌面與夢幻模式桌面的恢復方法也不相同。在經典模式下,桌面默認圖標只能在“顯示 屬性 → 桌面 → 自定義桌面(D)”中恢復,而不能使用組策略法;在夢幻模式下,桌面默認圖標則既可以在組策略法中恢復,也可在開始菜單中恢復(Internet Explorer除外)。
經典模式下桌面默認圖標恢復的步驟是:在桌面空白處右擊鼠標,調出右鍵功能菜單,選擇“屬性”,打開“顯示 屬性”對話框,選中“桌面 → 自定義桌面(D)”,打開“桌面項目”對話框,在“常規”選項中,有“桌面圖標”一欄,像控制面板恢復法中選擇復選框項目的方法一樣,選中未選中的項目,確認。
夢幻模式下從開始菜單恢復桌面默認圖方法是:打開“開始”菜單,找到需要恢復的圖標文件,鼠標右鍵點擊,在右鍵功能菜單中選中“在桌面上顯示”,確認。
Windows桌面圖標是啟動計算機一定程序或文檔的開關,假若有一天它忽然不見了或是被誤刪了(尤其是那些windows系統默認的圖標),你將會有怎樣的心情,痛哭或狂怒?
下面就來談談如何將其找回。
windows桌面的圖標分為兩類:快捷圖標和默認圖標。
快捷圖標主要由應用程序安裝時自動創建或計算機使用者人為創建,用一個從左下向右上斜指的小箭頭來標記。刪除它,只是刪除了從桌面訪問它的引導信息,而沒有刪除應用文件或文檔本身,所以,不用擔心它的丟失。一般說來,快捷圖標都是可以刪除掉的。
默認圖標由Windows操作系統在安裝時自動創建,用沒有小箭頭的實圖標來標記,以示與windows操作平台下的快捷桌面圖標相區別。應用程序一般不能創建默認圖標。因此,默認桌面圖標的刪除,從嚴格意義上講,是系統對這些圖標的隱藏或不顯示保護,而不是像刪除快捷圖標那般,從回收站裡徹底清除。這也是默認圖標與快捷圖標的一大區別。
再現被刪除了的快捷圖標的方式主要有兩種:(1)從桌面的開始菜單恢復;(2)從我的電腦的具體文件位置恢復。
第一種再現方式的操作步驟如下:用鼠標指向“開始 → 程序”,調出應用程序菜單,在這裡找到並選中你所刪除的文件,用鼠標右鍵單擊,調出右鍵功能級聯菜單,在功能級聯菜單中選中“發送到 → 桌面快捷方式”,用鼠標左鍵單擊即可。
第二種再現方式的操作步驟如下:用鼠標左健雙擊“我的電腦”圖標,打開“我的電腦”窗口,從鍵盤按下“Ctrl”和“F”組合鍵,打開“文件搜索界面”(位於“我的電腦”窗口左側),在“文件搜索界面”的第一個輸入框中填入被你刪除的文件名(其它的輸入框不填,使用默認值),然後按“搜索”,系統會自動尋找你所輸入的文件,並在同一窗口的右側顯示找到的全部結果,在這些結果中,找到你所刪除的文件,用鼠標右鍵單擊,調出右鍵級聯功能菜單,在功能級聯菜單中選中“發送到 → 桌面快捷方式”,用鼠標左鍵單擊即可。
這兩種方式應該可以解決所有的快捷圖標恢復問題。但需要說明兩點:(1)快捷圖標的恢復以真實文件存在和有效為前提。如果快捷圖標所映射的真實文件被刪除或無效了,別埋怨我所介紹的方法不對。(2)在“開始”菜單中找得到的快捷文件在“我的電腦”裡一般都有對應的真實文件,但反之不成立,在“我的電腦”裡找得到的真實文件在“開始”菜單中不一定找得到快捷文件。因此,有些直接從盤符或文件夾映射到桌面的非開始菜單所包含的快捷圖標,就只能用“從我的電腦的具體文件位置恢復”的方法進行恢復,而不能用“從桌面的開始菜單恢復”的方法進行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