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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回Vista文件夾的控制權,刪除之

日期:2017/1/24 12:06:06      編輯:Windows Vista系統基礎知識
很多朋友都已經安裝了Windows Vista。但是大家在“體驗”完這個未來的操作系統後肯定會比較犯愁:怎麼卸載啊?當試圖刪除Windows等文件夾時,系統會這麼提示"無法刪除,訪問被拒絕"的報警信息。這是為什麼呢?由於為了減少誤刪除重要系統文件的情況發生,Windows Vista對其系統文件夾(Windows文件夾、程序文件夾等)與其子文件(夾)都詳細設置了訪問權限。(這也是NTFS一個重要的特性之一)所以我們在其他的系統中試圖刪除文件夾時由於沒有相應的權限,所以就會遭到訪問拒絕。   

  稍有一些經驗的朋友都知道,只要我們奪回這個文件夾的控制權,那麼我們就可以刪除它了。但是我們打開Program Files文件夾的屬性中的高級選項卡,卻發現什麼都是灰色的,無法作任何設置,而且還有一個類似“S-1-5-32-563”的未知用戶。下面,我向大家介紹一下怎麼樣刪除這個文件夾。 

  1、點擊底部“特別權限或高級設置,請點擊‘高級’”旁邊的“高級”按鈕,打開高級安全設置對話框。    

  2、打開“所有者”標簽。我們看到“目前該項目的所有者”就是剛才所提到的那個未知用戶,這個用戶也就是Windows Vista中的用戶。根據NTFS的特性,如果當前計算機賬戶取得所有者,那麼就可以更改對於該文件夾的權限。“將所有者更改為”下面列出了兩個項目:一個是Administrators,代表本機的所有管理員賬戶;另一個是當前登錄賬戶。在這裡,我們選擇Administrators,並選中“替換子容器及對象的所有者”復選框。(為什麼要選中它?這個涉及到NTFS中權限的繼承。平常,我們設置一個文件夾的權限時,其子文件夾也具備了相同的權限,但這只是通常情況。因為如果某一個子文件夾設定不繼承父文件夾的權限,那麼我們對父文件夾所作的更改,比如設定所有者的操作對這個子文件夾是不起作用的。而且,在Windows Vista 的系統文件夾中就包含許多這種自文件夾。)接下來,點擊“應用”按鈕,系統就會自動把設置應用到下屬文件夾。    

  3、執行完操作後,我們發現屬性中的安全選項卡仍然不能做出更改。但是我們關閉對話框並重新打開後,我們就可以做出權限上的設置了。在這裡,我們刪除那個未知用戶,並賦予Administrators的完全控制權限,然後點擊“應用”按鈕。但是光這樣做還不夠。上面我們提到了,由於其下屬子文件夾不繼承父文件夾的權限設置,所以對於這些子文件夾,我們雖然是其所有者,但是沒有任何權限。我們還是點擊“高級”按鈕。在“權限”選項卡中,與設置所有者相仿,選中“用在此顯示的可以應用到子對象的項目替代所有資對象的權限項目”,並點擊應用按鈕。系統會提示我們是否繼續,單擊“是”,系統就會把權限設置應用到子文件夾中。完成後,點擊“確定”關閉對話框後,Program Files文件夾就可以被刪除掉了。    

  4、另外,在高級設置中“權限”選項卡中還有一項復選框:“從父項繼承那些可以應用到子對象的權限項目,包括那些在此明確定義的項目”。通過選中或反選該復選框就可設置該文件夾是否繼承父文件夾的權限設置。    

  通過以上實例,大家都知道了如何卸載Windows Vista。我們不妨舉一反三,在NTFS分區中,當我們遇到一個刪除不掉的文件或文件夾時,如果確信該文件(夾)沒有被使用時就應該遵循以下步驟: 

  1、確定是否擁有該文件(夾)的控制權限;    

  2、如果無法設置權限,檢查自己是否擁有足夠的權限或為該文件(夾)的所有者; 

  3、如果以上兩條都具備仍無法刪除,看看是不是子文件(夾)沒有繼承父文件夾的權限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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