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Windows7全球正式發布一周以來,國內外眾多媒體給予了高度關注。盡管其中不乏美譽之詞,但國內多數理性的消費者卻表現得較為冷靜,更有一些消費者以及業內人士開始重新審視:微軟Win-dows操作系統加速更新換代,究竟能給人們帶來什麼?圍繞微軟操作系統的價格、頻繁更新換代、銷售推廣以及服務協議等等,業界看法莫衷一是。
價格聽證機制是否可行
伴隨著微軟Windows操作系統的每一次更新,不少消費者要拋棄舊版本操作系統,再次掏腰包購買新版本操作系統。但是,微軟Win-dows操作系統居高不下的定價,讓普通電腦用戶怨言頗多。
10月27日,記者通過蘇寧電器、8848聯邦軟件、新蛋網和卓越網了解到,微軟Windows7的各個版本市場零售價差別很大。雖然Win-dows7中文家庭基礎版售價為399元,Windows7中文家庭高級版為699元,但Windows7中文專業版的售價為1399元,Windows7中文旗艦版的售價更是高達2460元。“基礎版的微軟Windows7不具備專業版或旗艦版的很多功能,我們更關心的是專業版、旗艦版的售價是否真能降下來。”在北京鼎好電子賣場,一位准備更換電腦的消費者向記者坦言,“旗艦版的價格遠遠超過我國普遍百姓的承受力。”
記者注意到,其他舊版本的微軟Windows操作系統旗艦版或專業版的售價大都上千元。業內知名律師董正偉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分析指出,微軟Windows7與蘋果軟件、Linux軟件相比,屬於顯失公平的壟斷高價,這也是一種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的經營行為。微軟多年來從研發成本和知識產權保護、鼓勵科技創新角度為其定價高昂闡明理由。微軟的操作系統和辦公軟件屬於基礎性公共軟件,而基礎軟件滿足的是公眾基本工作學習的需求,這樣的產品應當免費提供,或者不應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定價銷售,至少應當經過聽證程序征求公眾意見。
董正偉認為,微軟操作系統軟件更新周期越來越快,其價格明顯高於我國消費者預期,100元之內比較可行。
針對微軟操作系統定價是否需要政府指導價或者進行政府定價,IT業界知名人士於國富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鑒於微軟操作系統目前在計算機操作系統領域已經占據了市場的絕大多數份額,我國國民經濟發展所需要的信息化終端設備絕大多數安裝了該軟件,根據我國《價格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該軟件已經成為“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商品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應當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
不過,於國富同時指出,我國《價格法》同時還規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以中央和地方的定價目錄為依據。因此,在微軟windows產品還沒有被列入該目錄之前,消費者需要首先呼吁希望政府有關部門注意到這一產品的重大影響,依法將其列入定價目錄。
中國計算機學會有關人士也指出,微軟操作系統屬於無法用市場競爭調整的基礎軟件產品,其價格應參照水、電、電信服務等,由各國規范的價格聽證機制確定。
對於微軟操作系統的價格究竟能否建立聽證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征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眾多消費者對此滿懷期待。
Vista用戶能否不受限制免費升級
微軟Windows7正式全球發布對部分Vista用戶來說,未必是個好消息,尤其是2009年6月26日之前購買了預裝各個版本Vista的電腦用戶,以及所有預裝了Vista家庭普通版的電腦用戶,他們的操作系統雖然使用時間短暫(不到3年),但要想更新系統還要再花一次錢。
據悉,對於6月26日後購買預裝正版WindowsVista家庭高級版、WindowsVista商用版或 WindowsVista旗艦版的電腦用戶,聯想、惠普等品牌電腦商有各自的升級更新細則,一些品牌電腦商還會要求用戶提出申請並繳納一定的費用。
調查中記者了解到,一部分原有Vista用戶對Windows7的上市,心情比較復雜。由於Vista兼容性差,他們購買後一直放棄使用。不僅如此,一些Vista用戶看到相關消息稱,微軟與俄羅斯監管部門達成協議,允許用戶用Vista家庭版和Vista家庭高級版的拷貝更換WindowsXP家庭版的拷貝,他們更是心理失衡。
對此,董正偉指出,Vista用戶可以以兼容性差為由提出索賠,依據購買軟件的價格、維權的成本等計算損失,也可以提出精神損失等。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軟件產品有缺陷不能滿足使用要求,可以以質量缺陷為由起訴索賠。但是目前看來,索賠難度很大,時過境遷,證據保留和公證、技術鑒定等對普通電腦用戶來說,都是不小的難題。董正偉認為,我國Vista用戶也應當充分享有免費更換WindowsXP軟件的權利。
然而,對於Vista用戶能否免費升級Windows7,業界人士也有不同看法。於國富認為,用戶購買的Vista軟件與Windows7軟件並非同一軟件,用戶購買Vista軟件後,並不必然享有微軟後續升級產品的使用權利。“這就像我們購買了上海大眾的帕薩特汽車,後續新款帕薩特推出後,我們沒有權利要求廠家給我們免費升級置換一樣。”另外,軟件產品比較特殊,用戶當然不能要求此類商品做到“完美”以後再投入市場。軟件產品的兼容性問題與軟件產品存在缺陷並非等同概念。但是,如果某些bug(指電腦程序中隱藏的未被發現的缺陷或問題)是由於軟件開發者明顯不負責任或者其他故意過失造成的,用戶還是可以依據《產品質量法》來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